赶走了狮子,留下的是饿狼
21世纪的网络信息化追求的信息自由和20世纪追求的版权专利之间确实存在巨大的矛盾。
在得到合理解决之前,必然会出现冲突,比如维基解密,比如瑞典的海盗湾,比如谷歌的数字图书馆,比如百度文库。
问题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百度从最早的MP3开始,开始提供无版权的音乐下载,到现在的百度文库,国外也存在类似的网站,比如瑞典海盗湾,可是,海盗湾是网络上自由软件思潮向传统版权领域发起挑战的英雄,可是百度的MP3却完全是为了提高流量做出的赤裸裸的侵权。
百度文库和MP3的逻辑都是一样的,利用所谓的“避风港原则”,在网络上提供未授权的作品是违法法律的,同时也可以获得利益的,
简单的分析一下。比如一个网站,提供一本市面正在火热销售的小说扫描电子版,那么坏的一方面,网站违反了法律,可能面临起诉罚款,好的一方面闻风而来的用户可能会下载阅读,为网站提供巨大的流量,增加网站的广告点击,提升网站的价值等等。
对于作者来说,由于作品被盗版,他将无法从中获益,传统的出版利润受损,网络版的流量也会减少,由于盗版,作者的名字甚至被篡改,导致最后名气都得不到。
但是对于大众,他们能够获得几乎免费的阅读,如果这是本好书,甚至影响人生,即使只是本搞笑小说,也能得到免费的几分钟的廉价娱乐。
海盗湾之类的网站的道义基础就在于最后大众的好处,虽然一人的权利受损(作者),但是更多人得到的好处(读者)。我不想深究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就能够侵犯小部分人利益的问题。起码一般意义的网络盗版和版权保护都有其出发点。
但是百度,百度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利用无知的网民,用所谓的积分之类的手段鼓励用户上传未授权的作品,然后展示,获得利益,同时将上传非法作品的违法责任转嫁给所谓的“用户”。
真是有文化的流氓啊。
法律是可以制裁百度的,但是我们也可以。不看百度文库就可以了。并且不看百度文库也是完全可行的,百度文库里面有的东西都不是原创,换句话说,其他什么地方总会有的。也许只要看看下面的搜索结果。